各縣(市、區)人社局,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區組織人社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許昌市優秀學術技術帶頭人評選和管理辦法的通知》(許政辦〔2014〕19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許昌市第十一批優秀學術技術帶頭人選拔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條件
全市企事業單位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模范履行崗位職責,近五年來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突出,并得到同行專家認可。評選范圍和條件嚴格按照《許昌市優秀學術技術帶頭人評選和管理辦法》執行,候選人年齡計算截止到2022年1月1日,提交業績材料需為2017年1月以來取得。
二、選拔數量
計劃選拔許昌市第十一批優秀學術技術帶頭人30名左右,各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分配的推薦名額開展選拔推薦工作,已入選其他市級以上學術技術稱號的不再重復申報。參與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一線工作且符合選拔條件的專家人才,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標限制,單獨申報,優先評選的政策,長期扎根貧困地區且符合選拔條件的優秀人才,各地各單位可在分配的控制指標數外多推薦1名。
三、選拔程序
1.各縣(市、區)、市直各有關部門按照下達的推薦名額等額推薦。
2.推薦人選一般由所在單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通過民主評議和公示程序(涉密人員除外)確定擬推薦人選,經主管部門同意,按隸屬關系逐級向同級人社部門推薦,非國有單位可直接向同級人社部門推薦。縣(市、區)推薦的人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提交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同意后報市人社局。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各單位推薦的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根據專業情況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經公示(涉密人員除外)無異議后,報請市政府批準。
四、報送材料
1.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區管委會,市直各主管部門出具人選推薦考察報告2份,指標外推薦人選需在報告中注明,主送單位為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推薦人選所在單位出具考核材料1份(蓋單位公章、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對人選考核,字數控制在2000字左右。
3.《許昌市優秀學術技術帶頭人推薦人選情況登記表》一式2份,同時上報電子文本。
4.推薦人選身份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審驗后退還)及復印件各1份。
5.市廳級以上獲獎證書、表彰文件原件(審驗后退還)及復印件各1份,另附清單1份,裝訂在復印件材料之前。復印件逐頁標上頁碼,并在清單的“頁碼”一欄中標注。
6.論著、論文原件(審驗后退還)及論著封面、扉頁、目錄/論文發表刊物封面、目錄及論文第一頁復印件1套,同時提交學術期刊和學術著作的檢索頁。另附清單1份,裝訂在復印件材料之前。復印件逐頁標上頁碼,并在清單的“頁碼”一欄中標注。
7.本次推薦人選需完成近三年繼續教育,各縣(市、區)、市直主管單位前期自行審核,未完成繼續教育的不得推薦。
8.事業單位申報人選需提交最新的崗位審批表或工資審批表。
9.人選標簽1份,貼于申報材料袋表面。
10.推薦人選基本情況匯總表,同時上報電子文本。
所有原件由縣(市、區)人社部門、各主管單位負責審核,經查無誤后,審核人須在清單上簽字,并加蓋審核單位公章,否則不予受理。所有書面材料均需使用A4規格的紙張,建議按類裝訂,不建議合訂成一冊,不得過度包裝。所需表格附文件后,可自行下載。
五、時間安排和要求
1.申報材料請于2022年12月31日前報送,逾期不報的單位,視為自動放棄推薦。
2.各縣(市、區)在推薦過程中,要向基層和一線傾斜,切實將那些長期辛勤工作、學術水平高、成長潛力大、取得突出業績和重要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推薦出來,要注意把握行業、專業之間的平衡,結合本地產業發展方向和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現狀,合理確定推薦人選。
3.選拔推薦工作實行責任制。各縣(市、區)、各主管單位要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嚴格把關,認真、細致核查確認人選相關證書、獲獎、論文等證明材料,確保書面表格材料與電子數據文件內容一致。對于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取消本人入選資格并暫停所在縣(市、區)、主管部門下一批次推薦資格。
材料報送地點:許昌創業服務中心A座9樓905房間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聯系人:馬楊
聯系電話:0374-2621126
郵 箱:xczj2621126@163.com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