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勞動仲裁便民服務水平、強化裁審銜接效果,打造“陽光仲裁”品牌,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參照《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于印發部分案件民事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試行)的通知》(法〔2024〕46號)文件精神,許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全省率先推廣應用表格式、要素式《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給當事人提供規范全面的仲裁指引,保障當事人訴權,提升仲裁質效。
一、要素式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助力仲裁便利
表格式、要素式仲裁申請書變文字表述為要素表格,聚焦常見的仲裁請求、爭議問題、事實理由,采用列舉釋明的方式供當事人如實選擇,有針對性的提供證據材料,進一步降低勞動者書寫仲裁申請書的難度,提升仲裁辦案質效。
二、要素式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提速正義實現
當事人精細化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內容后,仲裁院在立案審核時就能夠準確判斷是否符合受理條件,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實現“快立”“快辦”。要素式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通過固化案情要素、要素式庭審、要素式裁判文書,層層遞進,幫助仲裁員聚焦矛盾焦點,對癥下藥,實現“快審”“快結”。
三、要素式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減輕維權訴累
當事人只需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填好“要素表”中的相關信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勾選“是”或“否”,對于與案件無關的內容,只需填寫“無”或“不知道”等清晰表達意愿。當事人填寫要素式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的,也可同時提交文字表述形式的仲裁申請書,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
下一步,許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將秉持“如我在訴”的辦案理念,針對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在使用過程中提出的改進意見建議,持續優化要素式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申請書的內容,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要素式仲裁申請書好用、愿用、樂用。及時總結經驗,在許昌市本級推行的基礎上向縣(市)區仲裁院延伸,實現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系統與法院工作步調的一致,提升勞動仲裁的權威性,打造“陽光仲裁”許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