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時間:2025年09月24日下午3點
案號:許勞人仲案字(2025)349號
申請人:張嘉政
被申請人1:許昌昌圓速遞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2:徐中甫
仲裁員:蘇丹
書記員:劉博涵
地點:許昌市創業服務中心E座411
發布機構:許昌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備注:
1.被通知人應持本通知準時到達應到地點。
2.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將視為撤回仲裁請求;若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則做缺席裁決。
3.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公開進行,當事人協議不公開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