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許昌籍高中階段出國留學人員呈遞增趨勢,為滿足許昌戶籍學生高中階段出國留學檔案托管的現實需要,為鼓勵學生深造學習,增加人才儲備,進一步推進許昌市聚才強鏈,學成歸來為許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許昌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特創新性開展高中階段留學人員出國前、回國后的高中學籍檔案托管銜接工作。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規定〉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112號),按照高中留學人員檔案戶籍地保管的原則,具有許昌市戶籍,國內普通高中就讀期間或畢業后即將出國(境)就讀或已在國(境)外就讀尚未取得學歷學位,且未在其他檔案保管單位建立人事檔案的學生,可申請將本人高中檔案委托許昌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保管。如申請人未滿18周歲,應由其法定監護人辦理申請手續。
符合托管條件的申請人,可攜帶身份證、戶口簿、錄取通知書、護照及畢業證書等材料至許昌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理檔案托管手續,許昌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應當即時受理,當場辦結。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學生檔案轉遞應當通過機要通信、專人送取或郵政特快專遞等給據郵件方式進行,嚴禁個人自帶檔案。學生與學校、學校與許昌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學生學籍地與許昌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之間在移交、轉遞學生檔案時,應建立記錄臺賬,存檔備查。
出國留學人員應重視本人人事檔案材料的補充歸檔工作。在國(境)外完成學業,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回國就業后,應及時將學歷學位認證書、工作經歷等材料主動移交給檔案保管機構。檔案保管機構甄別整理檔案材料后進行歸檔。
此外,如高中學籍檔案已由畢業學校交學生保管,學生應當將檔案交回原就讀高中學校,再由學校密封蓋章后定期集中轉遞至許昌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檔案轉遞應當通過機要通信、專人送取或郵政特快專遞等給據郵件方式進行,嚴禁個人自帶檔案。18周歲及以上的學生,如委托他人代辦,須提交本人簽字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
辦理地址:許昌市竹林路市民之家CEF連廊208室
咨詢電話:0374-2335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