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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業務指引
感謝您對社?;鸨O督工作的大力支持,歡迎您對涉嫌欺詐騙保、貪污侵占等危害社會保險基金安全的違法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舉報。根據《社會保險法》《河南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為暢通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渠道,現將我市社?;鸨O督舉報范圍及方式方法等公布如下:
一、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受理的范圍
(一)參保單位、個人、中介機構存在下列行為的:
1.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虛構社會保險參保條件、違規補繳的;
2.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檔案、材料,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
3.組織或者協助他人以偽造、變造檔案、材料等手段騙取參保補繳、提前退休資格或者違規申領社會保險待遇的;
4.個人喪失社會保險待遇享受資格后,本人或者相關受益人不按規定履行告知義務、隱瞞事實違規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
5.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者挪用貪占社會保險基金的情形。
(二)社會保險服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存在下列行為的:
1.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工傷康復協議機構、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協議機構、工傷預防項目實施單位、職業傷害保障委托承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偽造、變造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及相關報銷票據、冒名頂替等手段騙取或者協助、配合他人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
2.享受失業保險培訓補貼的培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偽造、變造、提供虛假培訓記錄等手段騙取或者協助、配合他人騙取社會保險基金的;
3.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者挪用貪占社會保險基金的情形。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存在下列情形的:
1.隱匿、轉移、侵占、挪用、截留社會保險基金的;
2.違規審核、審批社會保險申報材料,違規辦理參保、補繳、關系轉移、待遇核定、待遇資格認證等,違規發放社會保險待遇的;
3.偽造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4.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者挪用貪占社會保險基金行為的情形。
(四)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直接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存在下列行為的: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出具行政執法文書、違規進行工傷認定、違規辦理提前退休,侵害社會保險基金的;
2.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及其工作人員違規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侵害社會保險基金的;
3.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規出具仲裁文書,侵害社會保險基金的;
4.信息化綜合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偽造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數據、個人權益記錄的;
5.其他欺詐騙取、套取或者挪用貪占社會保險基金的情形。
二、舉報方式
任何組織和個人可以通過電話、網上舉報、來信來訪和電子郵件等方式舉報,可以實名舉報也可以匿名舉報。為高效開展核查處理工作,建議舉報人盡可能提供明確地證明存在違法違規的事實材料或者線索,提倡舉報人提供書面舉報材料和實名舉報,我們會按相關規定嚴格保守秘密。舉報人應當如實舉報,不得捏造事實、誣告誹謗。
(一)舉報電話:0374-12333。
(二)網上舉報:請在本頁面下方網民留言處填寫有關內容。
(三)來信來訪:許昌市龍興路與魏文路交叉口許昌市創業服務中心A座1410房間。
(四)電子郵箱:xrs2626709@126.com。
三、舉辦的處理
接受舉報事項后,我們將及時審查受理,確定管轄機構,依法調查處理,在60個工作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可延長30個工作日。
四、注意事項
(一)本指引所稱社會保險基金是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有關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的舉報由醫療保障部門負責,請向醫療保障部門反映。
(二)本指引不適用投訴舉報用人單位不依法參保繳費,咨詢社會保險法規政策,辦理具體社會保險業務,以及應通過勞動人事爭議處理、應通過勞動保障監察投訴和應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信訪等解決的事項。
(三)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請按照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所在地和層級,向對應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